2022年度个税汇算开启!珠海税务提醒你这样申报

2022年度个税汇算已于3月1日起开始。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安排,2022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办理截止时间为2023年6月30日。如何判断自己应当补税还是退税?有两处及以上任职受雇单位的、没有任职受雇单位的纳税人又分别应当怎样办理个税汇算?国家税务总局珠海市税务局作了详细提醒。2022年度个人所得税汇算办理时间为2023年3月1日至6月30日。如何判断自己应当退税还是补税呢?按照规定,纳税人202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取得的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等四项综合所得的收入额,减除费用6万元以及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和符合条件的公益慈善事业捐赠后,适用综合所得个人所得税税率并减去速算扣除数,计算最终应纳税额,再减去2022年已预缴税额,得出应退或应补税额。具体计算公式:应退或应补税额=[(综合所得收入额—60000元—“三险一金”等专项扣除—子女教育等专项附加扣除—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符合条件的公益慈善事业捐赠)×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已预缴税额。2022年度个税汇算提供预约办理服务。在3月1日至3月20日,有办理需求的纳税人,可在2月16日后通过个税App预约上述时间段中的任意一天办理。3月21日至6月30日,纳税人无需预约,可以随时办理。具体操作步骤如下:打开手机个税App,点击专题页“去预约”;阅读提示,点击“开始预约”;选择3月1日至3月20日中任意一天,点击“提交预约申请”;预约成功,请于预约的当天进行申报。国家税务总局珠海市税务局提醒,按照方便就近原则,纳税人自行办理或受托人为纳税人代为办理的,向纳税人任职受雇单位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有两处及以上任职受雇单位的,可自主选择向其中一处申报。纳税人没有任职受雇单位的,向其户籍所在地、经常居住地或者主要收入来源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记者】冉小平【作者】 冉小平【来源】 南方报业传媒集团南方+客户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