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称我的贷款虽然有“逾期”但真不欠钱,大家知道为什么吗?

女子称我的贷款虽然有“逾期”但真不欠钱,大家知道为什么吗?

说实话,仲裁机构在违背《仲裁法》的基本规则下裁决的结果,是否具备影响在P2P平台向地方法院申请执行的客观因素呢?仲裁机构为何会执意受理无资质P2P平台单方面提交的网贷纠纷案件呢?双方或仲裁机构内部成员和这些P2P平台是否存在“利益关系”呢?这些问题截止到目前为止都没有答案,甚至可以说就连一个明确的说法都没有。

河南新乡的张女士联系我们称,自己在去年就收到了一份来自某仲裁机构的裁决书,而这份裁决书是否能产生法律效益我一直保持一个质疑的态度,因为,我和某P2P平台确实存在纠纷,但完全不像这家仲裁机构裁决的这样,说白了就是,这份仲裁裁决是我压根不会承认它存在的合法性。

首先,我是借过P2P平台的贷款不假,但我是分期贷款的,一共借款20000元分24期偿还,申请贷款的时候,我银行实际到账的金额是17850元,与我实际申请的金额不符,而我每期还款1784.39元,目前已经还款了22期(39256.58元),如果按照相关法律规定的按照实际到账本金计息偿还的话,我也早就还清了,而这家网贷平台非要我还款42825.36元,这我很难承受的了,因为这已经超过了我申请贷款金额的一倍还要多。

女子称我的贷款虽然有“逾期”但真不欠钱,大家知道为什么吗?

其实,我也找我的会计朋友帮我计算过,我如果按照我申请贷款金额20000元偿还的话,年化综合利率就算按照36%红线计算,我也才还28342.75元了,而仲裁裁决书上要求我再偿还4556.69元,我实在是不愿意,因为这已经超过了法律规定的年化综合利率了,完全是高利贷了,而这份仲裁裁决书却成为了“高利贷”的帮凶。

从客观的角度来讲,我银行卡实际到账的金额是17850.58元,按照2017年贷款利率的四倍来还的话也才有19%,就算按照综合年化利率24%计算的话,我也只需还款22650.71元,但是,我并未按照这样的合法利率进行偿还,因为我们双方约定的年化综合利率是24%,还包含了各种服务费在里面,但就算是这样,我还是按照综合年化利率36%进行偿还,这对于我来说,已经对于这家P2P平台很客气了。

女子称我的贷款虽然有“逾期”但真不欠钱,大家知道为什么吗?

而这家P2P平台却拿着我的“客气”不当回事,非要让我按照他们的超利率标准偿还这笔贷款,这口气我还真是咽不下去,于是,我就停止了还款,因为我还款的金额早就不知道超过多少了,所以,我就这个底气停止还款,因为,我既不想把自己辛苦赚来的血汗钱都给这些放高利贷的人,也想按照我国法律规定的年化利率进行还款,毕竟,没有任何的合同或借贷关系可以凌驾于法律之上。

可我想象的实在太天真了,就在我刚刚停止还款的第三天,不仅我接到了各种身份不明人员的电话,重点是这些给我打电话的这些还无法证明自己的身份,他们在电话中自称为是受到P2P平台委托对于我逾期的债务进行催收,但他们就连P2P平台委托他们的证明都提供不出来,原本我想着,他们可以不提供P2P平台委托他们的证明,但总得提供一下我欠钱的证据,比如说,我借款时的相关资料,我的债务清单和他们所属的公司名称吧,但是,就算是如此简单的要求,还是被他们拒绝了。

女子称我的贷款虽然有“逾期”但真不欠钱,大家知道为什么吗?

在他们拒绝向我提供这些信息之后,我就一直在想,这些人真的是P2P平台委托他们对我进行催收的吗?关于这个问题我也是多次拨打这家网贷平台求证,但求证的结果却是,这家P2P平台不承认给我打电话的这些人身份,还在电话中说他们是骗子,不要向他们提供任何个人信息,以免上当受骗。

但是,最关键的是,我虽然还款已经超过了我实际借款金额的一倍多,虽然从表面上看我是欠这家网贷平台两期的贷款,但是,这仅仅是表面现象,如果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显示,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相关规定的话,我也确实不欠他们的钱。

女子称我的贷款虽然有“逾期”但真不欠钱,大家知道为什么吗?

反而,我也曾多次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六条规定,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借款人请求出借人返还已支付的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的相关规定,要求这家P2P平台返还年化综合利率超36%部分,但大家也能想象的到,他们不仅不同意,甚至还通过他们委外的身份不明人员不断的威胁我,甚至还要求我撤掉我在相关部门的投诉,不然就会加大对于我亲属好友、通讯录、通话记录里面的联系人的恶意骚扰。

说实话,我生活在法治社会,我遵照我国法律规定的年化综合利率还贷款这有什么错呢?更何况,现在的问题是,在法治社会按照法律规定来算的话,不是我欠他们的钱,而是他们应返还给我多还的钱,在未返还之前,这笔应返还的钱就自然生成债务,说白了就是这家P2P平台欠了我的钱。

女子称我的贷款虽然有“逾期”但真不欠钱,大家知道为什么吗?

张女士还表示,其实他们的优势也不过是没有资质,利用的是身份不明的陌生人,使用的是虚拟拨号软件和106短信运营商,而真正到实际现实打官司我并不怕他们,因为,我不欠他们的钱,他们委外身份不明人员如此侵害我以及我的亲属好友,已经涉及到了刑事犯罪行为了,我更不惧怕和他们在法庭上相见,因为法院审理也需要依据我国的法律条款,我也不怕他们说我是“反催收”,更不怕他们说我是欠钱不还的失信人员,因为这些都没有法律依据,反而,我不后悔自己做的事,因为我并不是真正的“反催收”,更不是他们所属的“失信人员”。

不管他们说我不接催收电话也好,说我欠钱不还也好,我不接催收电话是因为,我并不认为给我打电话的这些身份都不敢提供的人是催收,反而,我搜集更多的证据都能证明他们是在实施违法犯罪的犯罪分子,我不还钱是因为从法律的角度来讲,我并不欠他们的钱,是他们欠了我的钱,只不过在利用他们委外的身份不明人员对我实施敲诈勒索,因为这种行为是严重的刑事犯罪行为,所以他们借着我剩余未还的高利贷诱导大家的视线而已,大家说我说的对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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