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万别用经营贷去还房贷,已有人被银行起诉
千万别被忽悠了拿经营贷去还房贷,近期有不少人已近被银行起诉了。
现在银行房贷利率相比较三四年前降了不是一点点,所以很多人就想提前还掉以前的房贷再通过其他途径重新做房贷,这样可以享受现在的低利率。但很多人暂时拿不出这么多钱来还贷,于是就有很多房地产中介公司或金融中介公司给您支招,可以用经营贷来偿还原先的房贷,等房贷还清后再用房子作抵押,再去还经营贷的钱。
看似很完美,但潜在的风险中介公司是不会跟你说的。首先经营贷的贷款用途是用于公司经营,用于公司进货或扩张等用途,在办理经营贷的时候,合同里面有明确条款,不能用于购房或还贷之类,经营贷的用途也是有严格要求的。一旦打款人将营业贷的资金用于购房或还房贷,银行会申请提前收回本金并要求赔偿。近日,广州中级人民法院公布了一则转贷的真实案例,大体情况如下:借款人肖某与某银行签订《个人担保借款合同》,合同约定:借款金额180万;借款用途生产经营周转;借款周期60个月;但借款人未按约定用途使用借款、未提供用途证明或提供虚假用途证明等等,根据银行提交的银保监部门查证情况,肖某将约定用途生产经营周转的贷款,部分挪用于偿还房贷。于是银行根据《个人担保借款合同》约定行为行使检查、监督借款使用情况的权利,以肖某以肖某违反贷款用途将款项用于楼市为由,要求肖某提供资金用途证明,但肖某拒绝依约提供资金用途证明。
银行遂向法院起诉,请求肖某偿还借款本金180万元及利息、罚息、复利,并对肖某提供的抵押房产享有优先受偿权,某担保公司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判决,肖某于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向某银行清偿借款本金180万元及罚息;在肖某不履行债务时,某银行对肖某提供的抵押房产折价或拍卖、变卖所得的价款享有优先受偿权;某担保公司对肖某的全部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经营贷的贷款资金除了不能流向房地产之外,还不能用于股市、期货等金融市场,一旦银保监部门查到贷款资金流向了这些地方,银行就有权收回贷款,并对借贷人申请赔偿。除此之外,很多人办理经营贷时也是违规操作,因为经营贷至少要有注册半年以上的公司营业执照,实体经营门店或工厂。但有不少中介公司为了赚取利益,伙同银行信贷人员,违规操作。办理营业执照、实地拍照取证等等一条龙服务,最后贷款办理下来后你还要付一笔不菲的中介费,一旦银行查出来你是违规使用经营贷的资金,最后吃亏的还是你自己。
现在很多银行都支持转贷业务,没必要冒险去办理经营贷来还房贷。低利息确实很诱人,但方法用错了,后悔都来不及,最后再次提醒,不要轻信贷款中介公司的鬼话,他们只是想赚取你的中介费,至于风险从来不会跟你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