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旦延迟退休,应允许灵活就业参保人员申请全额退费
“如果延迟退休,应该允许灵活就业人员无条件全额退费。”这是一位网友在文章下方的留言。
继职工医保改革引发巨大争议之后,延迟退休问题又成为目前所有参保人员心中的“疙瘩”,上不来下不去,憋在心里不好受。虽然没有准确的调研数据可供参考,但从铺天盖地的有关对延迟退休的看法中梳理发现,反对的声音似乎已经盖过支持的声音。尤其是对于参保缴费完全由个人承担的灵活就业人员来说,几乎是一边倒的反对声音。从公开数据来看,我国有两亿多的灵活就业人员,说明反对的声音还是很大的。
之所以延迟退休在灵活就业人员范围内引起这么大的反响,主要有以下两点原因:第一,灵活就业人员决定参保,是基于现有退休条件综合平衡的结果。在职人员参保缴费的大头,由企业承担,职工只承担很小的一部分,费用从每月工资中代扣代缴,参保人员几乎感受不到缴费带来的经济压力。灵活就业人员就不一样了,不仅费用全部由自己承担,而且个人缴费只有40%划入个人养老金账户,其余60%收归统筹基金。由于缴费高、划入个人账户比例低,灵活就业人员参保并不是专家想象的那么容易。这些个体参保者,一定会在参保问题上斤斤计较,在反复权衡参保利弊的情况下做出决定。如果现有退休条件被改变,参保人员势必会重新审视参保的得与失,尤其是退休难度增加的情况下,难免会有退保的想法。一旦实施延迟退休,意味着灵活就业人员退休难度加大,基于目前退休条件的平衡就会被打破,让灵活就业参保人员骑虎难下。
第二,灵活就业人员社保权利没有得到足够尊重。虽然灵活就业人员并不完全等同于失业人员,但在现实中也基本上没有太大的差别。这些人员本身并不愿意成为灵活就业者,而是“被灵活就业”。按照现有法律法规政策,所有为企业打工的人员,企业都有责任和义务为员工缴纳社保。但现实是残酷的,作为弱势群体,这些灵活打工者,如果要求企业为自己缴纳社保,有可能找不到一份稳定的工作,你不干,马上就有人来填缺,维权往往意味着失业。老板不为打工者缴纳社保,大家已经见怪不怪了。由此看来,现在的紧要问题不是延迟退休,而是现有打工者的权益保障问题,如果所有打工者的权益得到保障,社保监督再严厉一点,何来两亿多的灵活就业人员?当大部分灵活就业人员社保问题得到真正解决的时候,再实行延迟退休也不迟。
一旦延迟退休,应允许灵活就业参保人员申请全额退费灵活就业人员身上的标签很多,比如收入低、缺乏一技之长、年龄偏大、身体健康问题、家庭问题等,说到底,还是以底层劳动者为主,他们每天早出晚归,辛苦劳作,可能也只是得到暂时的温饱。在这种情况下,他们中的绝大部分人员在做出参保决定时并不轻松,一旦参保,每年每个月要从微薄的收入中挤出一部分钱来缴纳社保。为了缴纳社保,有些人甚至以降低生活标准,省吃俭用,来为未来博得养老机会,图的就是老有所养、老有所依。虽然灵活就业人员的养老愿望很简单,但自己又无法左右政策走向,没办法决定延迟退休问题。现在不少灵活就业人员退而求其次,提出一旦实施延迟退休,应该允许灵活就业人员全额退费,给灵活就业人员重新做出选择的机会,参保者继续缴费,不愿参保者给予全额退费。他们的理由很朴素也很简单:缴费的时候是按照现有退休条件决定的,现在条件变了,全额退费也是应该的。对此,你怎么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