然而,当宋某与“公司”的人见面后,对方并没有立刻给他办理贷款,而是说宋某银行卡的流水不够,不能给他贷50万元,得先刷流水,然后就向宋某索要了他带来的三张银行卡、银行卡密码配套的U盾。“公司”的业务员用宋某的银行卡操作了大约4个小时后,告诉宋某已经可以了,让他回去等放款。
听到这个消息的宋某如释重负,他并没有着急回家,去找在当地朋友游玩了一天才回家。回到家后宋某并没有等到银行发送的放款短信,而是银行卡被冻结的通知。看到通知的宋某立刻发微信联系“公司”的人,然而发出去的信息如同泥牛入海,此时,宋某才终于意识到自己被骗了。
经查,宋某的银行卡被对方用于收取、转移诈骗资金,总流水高达73万余元。宋某非但没有贷到款,还因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被提起公诉。
检察官提醒:如果大家有办理贷款需求,应到正规银行等金融机构办理,千万不要相信网上小广告发布的各类贷款信息,应注意保管好自己的银行卡账号、登陆密码和交易等重要信息,千万不要轻信他们将手机及网银让他们使用,以免造成财产损失。